成都市锦江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锦全科组办[2010]2号 签发人:刘淑蕙
成都市锦江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按照成纲要办[2010]2号文件要求,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的通知》(川办函[2010]51号)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迎接督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作领导
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落实机构和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相关各项工作,将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与业务工作、日常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各单位领导、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联络员名单,请于5月30日前书面送区科协(联系人:孙艳秋,联系电话:84538100)。
二、认真开展自查
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督查内容,认真自查梳理《纲要》实施以来的做法、经验和存在的问题,针对自查中发现得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内容充实、特色鲜明的自查报告,与6月10日前送区科协汇总后报市政府办公厅。
三、做好迎检准备
07年以来,我区积极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各项工作,各单位成员、各街道办事处分别建立了工作机制,制订了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大力开展四大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思想基础工程建设,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公众科学素养不断提升。区《纲要》实施各牵头单位要做好工作交流准备,各成员单位、街道办事处要按照督查要求分类整理好工作台帐,做好迎检准备。
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落实情况联络表
成都市锦江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5月18日
主题词:科技 纲要△ 督查 通知
锦江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5月18日印
(共40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川办函〔2010〕51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对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国办函〔2010〕41号)要求,我省将对 “十一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对2006年以来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纲要》的情况进行督查。
(一)各市(州)实施《纲要》情况。
1.建立和完善实施《纲要》工作机制的情况。
2.制订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的情况。
3.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主题工作的情况。
4.实施“四个主要行动”(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的情况。
5.实施“四项基础工程”(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的情况。
6.为实施《纲要》提供保障条件的情况。
7.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8.对“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工作的建议。
(二)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纲要》情况。
1.将《纲要》有关任务纳入工作规划和计划的情况。
2.履行牵头部门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的情况。
3.履行责任单位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的情况。
4.为实施《纲要》提供保障条件的情况。
5.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6.对“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工作的建议。
二、督查方式和进度安排
督查工作采取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及单位自查、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认真开展自查。5月,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上述督查内容,对实施《纲要》情况进行自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于 5月 31日前送省科协(联系人:刘先让,联系电话:85235661)汇总后报省政府办公厅。
(二)组织实地督查。6月,省科协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部分市(州)进行实地督查。实地督查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组织座谈交流和现场考核查看等方式。
三、有关要求
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相关各项工作。对《纲要》实施的情况、做法和经验,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针对《纲要》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要查找原因,完善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科技 纲要△ 督查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团省委,
省妇联,省科协,中科院成都分院,省社科院。